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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私人自建住宅管理的决定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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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阳府〔2005〕55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私人自建住宅管理的决定
阳府〔200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下称:市区)住宅建设管理,有效控制市区长期以来私人自建住宅泛滥势头,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住宅消费观念,促进城市建设上品位、上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作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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