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4月30日
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赣府发(2004)32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今年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清理打击对象,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整治品种,突出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开展农药残留、畜产品兽药残留及添加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的行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同时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优质畜产品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及原料基地建设力度。 2.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规范肉类流通级别管理,整顿肉品流通秩序;精简撤并过多的屠宰场点,组建独资或股份制屠宰厂(场);地级市城区实现机械化屠宰生猪率达到100%,县(市)城区实现机械化屠宰生猪率达到60%。 3.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按照《江西省2005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例行监测方案》要求,搞好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的抽样和监测工作,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率达到15%,力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稻米、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二)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对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和整治;加大对50种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 2.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滥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强对儿童食品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管,基本消除儿童食品、肉类、面粉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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