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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05〕16号
【发布日期】 2005-04-30
【实施日期】 2005-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5〕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国办发(2005)20号)和市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要求,现就加强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本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市民饮食卫生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采取"立足当前、重点突破"的策略,按照"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要求,继续通过"堵源头、端窝点、严准入、强监管"的办法,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监管重点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管理
  在开展土壤环境动态监测和土壤环境科学普查的基础上,对少量不符合食用农产品种植要求的农田实施逐步退出。今年内,基本完成普查点中环境质量不符合食用农产品种植要求的区域范围界定,并实施退出。
  加大禁用农药的监管力度,探索以村为单位集中管理,对种植面积20亩以下的菜农建立农药使用联户管理制度。加大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力度。田头绿叶蔬菜上市前,全市平均每天抽检样品3000个以上,批发市场绿叶蔬菜抽样检测率平均每天在5%以上。使全年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按照《上海市养殖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在本市规模化养殖场推行生猪饲养ERP管理,杜绝对生猪喂饲"瘦肉精",力争郊区出栏生猪"瘦肉精"检测阳性率为零。
  (市农委负责)
  (二)加强公路、铁路等进入市境食品的安全检查
  要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延伸监管网络、提升监管手段,切实加强对市境道口的分类管理。8个指定道口,实行24小时监管,监管内容从动物防疫扩大到食品安全监管;20个较大的非指定道口,由公安、交通部门协管,发现情况及时通知动物防疫部门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派人检查;36个无人管理道口,由所辖的相关区县政府落实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监管及公共安全信息员,负责对装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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