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五月一日 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确保乡镇财政管理方式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新形势的需要,按照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要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75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1、贯彻落实《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发[2003]44号)精神,进一步调整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