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现就加快发展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为目标,遵循经济规律,依托优势产业,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思路,积极培育,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发展目标。力争到2007年底,全市畜牧、水产、蔬菜、林果、花卉、茶叶、优质粮油、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普遍建立功能完善、上下贯通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培植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在省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示范性合作组织,引导30%以上的农户加入各类经济协会或合作社。 3.基本原则。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农民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农民加入自愿、退出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决定,实行民主管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的原则,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成员利益,无偿或低偿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真正使农民受益;坚持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力度,不拘一格,放手发展,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加以规范。 二、培育重点 4.积极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要充分发挥农村专业镇、村的优势,积极培育专业经济协会,发挥其在农业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加工销售以及政策咨询、信息交流、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作用。对目前已经存在的同一镇域内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经济协会,要按照资源、利益共享的原则,引导其通过合作或合并的方式进行整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