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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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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2005]41号
【发布日期】 2005-05-04
【实施日期】 2005-05-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2005]41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淮南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五月四日

淮南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政[200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以服务农业、农民、农村经济为宗旨,按照国务院关于“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围绕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支农力度这一首要目标,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促进农村信用社转换经营机制,规范经营管理,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资产质量,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原则: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二是坚持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改进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建立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股份合作制组织形式和联社统一法人运行机制。四是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五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调动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做到既积极又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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