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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函〔2005〕91号
【发布日期】 2005-05-06
【实施日期】 2005-05-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杭政函〔2005〕9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1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缓解我市电力供应瓶颈制约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4)1号)和《今冬和2005年杭州市区有序用电方案》(杭政办函(2004)325号)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缓解今年夏季电力供求矛盾,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地方电力资源
  1、进一步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公用热电企业满负荷均衡发电财政资金补贴暂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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