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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泸州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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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发〔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05-08
【实施日期】 2005-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泸州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5〕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监察局《泸州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五月八日
泸州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  泸州市2005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市监察局2005年,我市行政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市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强化对行政机关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推动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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