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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梧政办发[2005]70号
【发布日期】 2005-05-08
【实施日期】 2005-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5]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管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工作,明确各级政府、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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