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森林火灾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仁怀市森林火灾处理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仁怀市森林火灾处理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灾害,对国家经济建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都会造成重大影响。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我市有林地面积的稳步增长和森林覆盖率逐渐提高,严格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二、各乡镇凡发生森林火警和3公顷以下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乡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或指挥部)负责组织扑救处理,并将火灾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情况、处理情况等于三日内书面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积极派员协助乡镇政府组织扑救森林火灾。 三、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时,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乡镇及部门处理。 (一)火场跨越乡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二)5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三)重伤1人以上及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森林火灾。 (四)受灾森林面积3公顷以上且继续蔓延的森林火灾。 (五)威胁住宅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六)重点人工造林区、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