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实施好绿色经济"十百千万"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实施绿色经济"十百千万"示范工程作为城乡统筹、构建和谐巴中、促进农民增收的农业"五大工程"之一。为认真实施好绿色经济"十百千万"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标准与实现目标 (一)示范单位建设标准:①示范乡:新建集中连片种植基地面积达2000亩以上,建设畜牧小区集中成片培植养猪大户80-100户或养牛大户50户或养羊大户50户以上,年内绿色经济产量(产品)、产值均增长10%以上。②示范村:集中连片建设种植基地面积达300亩以上,建设畜牧小区集中成片培植养猪大户50户或养牛大户20户或养羊大户30户,年内绿色经济产量(产品)、产值均增长12%以上。③示范社:集中连片建设种植基地面积达50亩以上,建设畜牧小区集中成片培植养猪大户30户或养牛大户10户或养羊大户20户以上,年内绿色经济产量(产品)、产值均增长15%以上。④示范户:建成种植业基地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