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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孤岛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办〔2005〕27号
【发布日期】 2005-05-08
【实施日期】 2005-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孤岛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三峡工程库区孤岛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通知》(国三峡办函规字(2005)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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