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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退伍安置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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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2005〕26号
【发布日期】 2005-05-08
【实施日期】 2005-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退伍安置工作的意见


退伍安置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支持国防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2004年冬季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04]78号)精神,为做好2005年度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顺利完成,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退伍安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退伍安置工作是党和政府一项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国家
  和军队各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就业矛盾日益突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形势更加严峻。面对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安置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立足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安置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推行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2005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维护好广大退役士兵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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