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玉政办发〔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5-08
【实施日期】 2005-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交市人民政府系统及中直、区直驻玉有关单位办理的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含议案转建议,以下统称建议)91件(附件一)分别转给你们,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政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是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完成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各级人民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当作实现政府工作目标,坚持依法治国,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高度来认识,牢固树立“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无小事”意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当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承办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并指定专人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