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文广局关于表彰2004年上海市文广影视对外(港澳台)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者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08
【实施日期】 2005-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文广局关于表彰2004年上海市文广影视对外(港澳台)交流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者的决定
 
 
  2004年,本市文广影视各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城市的战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