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武劳社〔2005〕57号 各区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市属各委、办、局,各集团、总公司,各建筑企业: 现将《武汉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九日 武汉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维护建筑企业农民工(下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和避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发生,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建筑(装修)和管线设备安装活动的工程总承包、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