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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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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海政办发[2005]70号
【发布日期】 2005-05-09
【实施日期】 2005-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
海政办发[2005]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棉花原种场,市各委、办、局、行、社,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吸取各地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查找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渔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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