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转变职能,改革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行政服务环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现将有关行政审批改革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清理工作。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定的审批依据要停止执行,审批事项要取消,审批权力要收回。依法确认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报请政府(行署)统一对外公告,未经政府(行署)审查公告的,不得擅自实施。各县(市)要限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