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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免征江西省国家税务局龙虎山培训中心2004年度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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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地税函[2005]71号
【发布日期】 2005-05-09
【实施日期】 2005-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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