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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常州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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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5-09
【实施日期】 2005-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常州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常州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九日

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常州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方案
 

  自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周活动,从1997年起已连续八年获得全国全民健身周活动“优秀组织奖”。200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十周年,是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举办年,又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体育运动年”,同时也是我市每两年一届的健身节举办年。为隆重纪念《体育法》和《纲要》颁布十周年,营造“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浓厚的十运氛围,全面展示我市十年来群众体育取得的成就,根据《省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江苏省第三个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常州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1、纪念《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十周年,展现生动活泼的群众体育活动场景,迎接十运盛会。
  2、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
  3、人人都是东道主,我为十运作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05年6月10日至8月30日,各市(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各体育场馆、协会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健身活动,大中专院校及有关学校要组织开展有特色的校园健身活动。
  其中,2005年6月10日至6月19日(6月10日是江苏省全民健身日),全市城乡联动开展全民健身周活动。各市(区)要择时举行启动仪式。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单位可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
  三、内容与形式
  (一)全民健身周活动
  1、国家体育总局将于6月19日在北京举行“纪念《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十周年暨国际体育运动年-全国亿万群众健步走”主题活动,省、市体育局拟分别设分会场。请各市(区)积极呼应这一活动,全市联动,形成声势,掀起高潮。
  2、以十运会为契机,认真组织省第三个全民健身日活动,包括组织不同层次的全民健身运动会、行业职工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全民健身路径运动会等。要充分考虑和照顾社会弱势群体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他们喜爱的健身活动。
  3、开展全民健身科普咨询活动,传授科学健身知识,进行健身指导咨询。积极实施《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为群众免费进行体质测定。
  (二)全民健身节活动
  各市(区)、各单位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条件开展多层次、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健身活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就近、就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体育健身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丰富城乡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区)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策划,周密组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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