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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保监局关于下发《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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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  
【发文字号】 豫保监发[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05-09
【实施日期】 2005-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保监局关于下发《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为加强和改善农村保险市场服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解决农村保险营销员年龄偏大人员从业资格,我局制定了《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我省试点。现将《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  一、各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从业资格申报工作。

  二、各公司要严格按照《河南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资格获取条件,认真组织填写资格申请表;对分支机构上报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各公司于2005年5月25日前将正式申请文件、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及申报材料上报保监局。

  四、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杨培、吕靖;

  联系电话:63380618、63380621;

  传真:63380617

 

二○○五年五月九日

 

  附件1:

河南省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改善农村保险市场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探索适应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保险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完善保险营销制度,河南保监局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拟建立区别于现行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方式的资格管理制度,坚持在农村保险市场培育过程中逐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目标及定位

  河南省农村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的建立着眼于构建一支充分了解农民保险需求、诚信度高、能够被农民信任和接纳的保险营销服务队伍,实现稳定现有农村保险营销服务团队、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销售渠道和服务体系、拓宽农村保险覆盖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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