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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规范我市民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和银行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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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  广东省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深民民[2005]4号
【发布日期】 2005-05-09
【实施日期】 2005-05-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民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规范我市民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和银行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民民[2005]4号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和银行账户的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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