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05]62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的需要,有效缓解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对招商引资、产业升级、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的瓶颈制约,大力推进“百项千亿”工程实施,集中精力打好基础设施建设这场硬仗,促进温州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对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认识
  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是加大投资力度,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调整投资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主要途径;是提高投资效益,增进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关键环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树立“前期就是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