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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及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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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05]61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及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及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及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从生产加工源头抓好食品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监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72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5]20号)精神,从今年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及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平安温州”建设和工业发展“12345工程”,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落实“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边整治边规范,在整治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普查及整治目标
  通过今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质量监督工作网络;摸清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状况,建立企业普查档案;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启动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食品生产质量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三年的努力,使质量监督工作网络比较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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