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延政发〔2005〕36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延政发〔2005〕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5) 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是历史上记载发生过地震灾害的地区,全市13个县区都是地震烈度六度以上地区。近年来,由于石油、煤炭、天然气的大量开发、开采,地下地质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对地震形势和防震抗震能力造成了不利影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切不可掉以轻心。目前,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相当一部分基础设施、工业与民用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没有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设防;城市综合防御能力和广大农村地区抗震设防亟待加强,农村的民居普遍不设防;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不强,缺乏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和装备;部分县区地震工作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短缺,经费投入不足,装备水平落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确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