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浙江省乐清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乐地税社保[2005]59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乐清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地税局要求,在温州市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社保费费源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