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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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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发〔2005〕20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洪府发〔2005〕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南昌市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南昌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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