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局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各规模以上企业:
  为认真实施贯彻《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文件。各级、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并在实际工作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