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远安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远政发〔2005〕16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远安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远安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第15届县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五月十日
 
远安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户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原国内贸易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