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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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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发〔2005〕15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鹰潭市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鹰府发〔2005〕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景区管委会,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五月十日

关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动地方经济良好增长,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0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继续适时适度地贯彻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全市经济金融平稳运行。
  2004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经济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宏观调控取得较好的预期效果。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发展良好态势的关键一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今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总量108.9亿元,增长13%的计划目标。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持。全市各金融机构要以科学的金融发展观为指导,正确领会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准确把握贷款投放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在保持信贷适度增长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鹰潭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政策,不搞“一刀切”,不踏“急刹车”,一方面要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控制新增贷款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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