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五月十日 常州市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2004年,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重点,落实了工作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够平衡、制度不够完善,操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提出2005年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