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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沼气生态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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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宿政办发〔2005〕74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沼气生态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沼气生态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五月十日

宿迁市沼气生态村工程实施方案

  大力实施沼气生态村工程,已列入2005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了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沼气生态村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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