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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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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5〕14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德州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五月十日
 

德州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创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调动广大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107号)和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德发(2004)1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德州市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比较突出,在全市行业领域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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