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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肇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大旺征收分局:
  现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局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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