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5〕172号
【发布日期】 2005-05-10
【实施日期】 2005-05-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5〕172号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5]3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