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地方电力开发公司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地方电力开发公司: 现将《许昌市电力开发公司监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五月十一日 许昌市地方电力开发公司监管实施细则 为建立和完善许昌市地方电力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开发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资本运作的良性运行机制、管理绩效评价机制,规范业务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充分发挥电力开发资金的最大效益,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许昌市城信社经营管理的监管意见》中的要求,结合市电力开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明确责任、规范运作,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一)成立投资业务审批委员会和资产保全委员会 成立由经理、副经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