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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诸政办发[2005]95号
【发布日期】 2005-05-11
【实施日期】 2005-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诸政办发[2005]95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 《诸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诸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
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我市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解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特殊困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子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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