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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破产案件收、结案审查备案制度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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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高法[2005]53号
【发布日期】
2005-05-11
【实施日期】
2005-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破产案件收、结案审查备案制度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为加强对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破产案件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各级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实际,决定在全省实行破产案件收、结案审查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民法院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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