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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建立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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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5]84号
【发布日期】 2005-05-11
【实施日期】 2005-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建立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2005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工作已列入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把这件实事办实办好,现将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建立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建立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的通知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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