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建立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2005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工作已列入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把这件实事办实办好,现将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建立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建立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的通知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