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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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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漯政办〔2005〕34号
【发布日期】 2005-05-11
【实施日期】 2005-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将市政府第七次全体会议所确定的重点工作分解下发。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力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要明确时限和进度,逐项分解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请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5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漯政办(2005)19号)的要求,结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年重点工作,一并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6月底、9月底、12月底分三次向市政府报告。

  一、关于结构调整

  1.围绕“中国食品城”建设,突出肉食精加工、粮食深加工、果蔬加工和饮料制造四大主导产业,加快养殖、种植、包装、机械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2.加快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和全国无公害食品基地示范市。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质监局、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3.实施“重点工业500亿上台阶工程”,培育骨干企业群体,增强工业整体实力,重点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4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4.认真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心、放开、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重点培育20—30家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促其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各县区政府

  5.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优质专用粮食种植面积达到70%以上;深入实施“双汇产业化工程”,全市生猪出栏年底达400万头。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质监局、畜牧局、各县区政府

  6.狠抓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各县区政府

  7.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和国家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多渠道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推进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各县区政府

  8.加快农民技术培训体系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全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0万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9.研究制定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的发展规划,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0.全面落实既定下放的管理权限,激发县区发挥比较优势、强化产业支撑、竞相发展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林业园艺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文化局、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农机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广电局、公安局、编办

  二、关于重点项目建设

  11.实施重点项目53个,全年完成投资50.5亿元,力争6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2.加快建设烟厂技改、利通管材、南街村热电联供等续建项目;开工建设双汇大豆蛋白、大豆深加工、火腿肠及低温灌肠扩建等项目,银鸽生活纸、文化纸、包装纸和生态肥项目,旺旺休闲食品等一批新上项目;澳嘉涂料、仁和40万吨螺纹钢、中旺面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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