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依法推进全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于今年5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工作,现就这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行政,不断规范用人单位用工及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为构建和谐南京作出贡献。 二、工作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