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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部分农贸市场予以撤销或整改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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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青经贸[2005]76号
【发布日期】
2005-05-11
【实施日期】
2005-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部分农贸市场予以撤销或整改的通知
各区发改局(经发局、财贸物价局)、工商分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近日,市经贸委会同市工商局等部门对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农贸市场管理较为规范,经营秩序良好。但也有个别农贸市场管理混乱,卫生脏乱差,有的市场出现空壳化,经研究,对这些农贸市场予以撤销关闭或限期整改(名单附后)。
望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执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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