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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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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桂安委办字[2005]14号
【发布日期】 2005-05-11
【实施日期】 2005-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安委办字[2005]14号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中、区直有关单位:
  2005年5月8日上午,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上,李毅中局长通报了近来在一些地方连续发生的多起涉及氯气泄露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3月29日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液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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