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海淀区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6号)转发给你们,涉及你局管辖企业三户,请依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