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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制砖行业劳动用工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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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5-11
【实施日期】 2005-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制砖行业劳动用工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制砖行业劳动用工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制砖行业劳动用工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制砖行业进行劳动用工综合治理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5)37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制砖行业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5月8日至6月30日对全市制砖行业劳动用工进行综合整治的决定,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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