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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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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河政办发[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05-11
【实施日期】 2005-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目前,我市已全面进入汛期,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发生大洪水,且全市还有 46 座水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战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防汛救灾工作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之一,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人为本,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心上,立即把防汛工作提到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各项度汛措施,早作准备,防患于未然。近日内,各县市区要由县市区长亲自召开一次防汛工作专题会议,全面研究部署当前的防汛工作。要坚持执行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要切实负起总责。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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