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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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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2005〕52号
【发布日期】 2005-05-11
【实施日期】 2005-05-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合政〔2005〕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加强我市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积极推进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和在全省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任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皖政(2004)93号)和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新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震减灾为经济建设服务,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紧紧围绕加强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依靠科技,加强预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强化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为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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