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05〕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全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近期全州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查清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坚决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州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煤矿安全的整治 认真吸取教训,以加强瓦斯综合治理、矿井防治水为重点,消除重大事故安全隐患,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州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研究制订全州煤矿瓦斯集中整治计划,对瓦斯灾害严重的煤矿企业派驻安全督导组,参与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同时按照4月25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议要求,进行专门部署。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取有效的综合预防措施,具备瓦斯抽放条件的必须进行抽放。高瓦斯和突出矿井以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必须安装运行可靠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矿井通风系统要合理、稳定、可靠,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和无风、微风、循环风、不合理串联风作业现象;矿井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各煤矿要建立严格的瓦斯检查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和仪器,杜绝空检、漏检和假检现象。要高度重视煤矿防汛工作,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资“五落实”。各矿井要有符合实际的防治水害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凡是受水害威胁的小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各县(市)政府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行动,抓好“五整顿”、“四关闭”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