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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众责任保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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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字[2005]56号
【发布日期】 2005-05-12
【实施日期】 2005-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众责任保险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近年来,我市的保险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取得了一定成绩,为维护全市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工作,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公众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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