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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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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5-12
【实施日期】
2005-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属高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62号)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文件精神, 从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大学新闻传播教育教学的改革的高度,积极认真组织大学生参加这项竞赛活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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